经过全省网民投票评选,连云港市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海洋牧场管理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被评为2016年度江苏市县人大工作十大新闻。
该《条例》从市委批准列为《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的正式立法立项开始,到完成整个立法程序对外公布,历时一年多时间。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我市获得立法权后启动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多次召开立方协调会、专家论证会,扎实推进法规草案起草、实地调研考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及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同时,制定出台《连云港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则》,设立6个基层民主立法联系点、地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及市级立法专家咨询库,完善地方立法程序和民主立法支持体系。市海洋与渔业局作为牵头起草部门动员组织全系统的相关单位、处室人员投入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与专家组共同完成了起草、前期论证工作。2016年6月,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法规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在两次审议过程中认真研究法规的框架结构、制度设计及核心内容,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修改意见。2016年12月2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了《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据悉,该将于2017年2月1日正式施行。市海洋与渔业局正在全方位开展《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随着《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的施行,社会资本有望参与我市海洋牧场的开发建设,在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积极推动海洋休闲渔业和海上旅游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