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联合召开学习贯彻《连云港市滨海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春科、市政府副市长吴海云出席会议。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政府分管领导,市政府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该《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进一步推动《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全面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联合召开座谈会。会前,组织参会人员实地察看临洪河口湿地保护情况,然后召开座谈会,市林业局汇报了《条例》起草过程,市政府副市长吴海云同志就《条例》贯彻落实进行了动员布署,最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春科就《条例》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二要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三要狠抓《条例》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