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土壤防治法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集中培训和动员部署。7月28日至30日,检查组分赴东海县、赣榆区、海州区等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家全作重要讲话并率队进行检查。
自2019年1月1日《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基本原则,以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两个安全利用率90%为目标,深入推进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检查组指出,开展土壤防治法执法检查,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也是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行动,还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强化宣传,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和参与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责,充分认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长期性,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地方环境治理体系,建立水气土污染一体治理的工作格局。要摸清底数,强化分类管理,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根据土地用途、污染程度、风险级别,进行精准施策、分类管理。要强化执法监管,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土壤污染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