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连,对我市贯彻实施《江苏省旅游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省政府副省长陈星莺、省人大常委会外事旅游委员会主任杨勇、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莫宗通及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方伟、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杨莉、副主任于丽华、市政府副市长尹哲强、黄远征等分别陪同检查和参加座谈。
在连期间,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花果山、连岛、海上云台山、灌云伊甸园等重点景区景点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座谈会上,副市长黄远征及政府有关部门汇报了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丽华就条例实施两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及其相关委员会开展监督情况作了介绍。执法检查组还听取了我市旅游行业协会、景区景点、旅游企业负责人对贯彻实施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我市在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并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条例提出要求。检查组指出,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增强政府执行力,提高政府公信力,为旅游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要把握好旅游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坚持目标导向、系统思维、融合发展、对标国际,将旅游产业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进行开发,实现优质资源到旅游产品的转化;要坚持解放思想,将旅游业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抓手,坚持突出项目带动,深化改革创新,打造旅游投资新高地,为建设旅游强省做出应有的贡献。检查组认为,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对这次执法检查领导重视,部署周密,行动迅速,作风扎实,确保了执法检查的顺利完成,为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做出了积极努力。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方伟表示,全市上下要以本次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继续推进《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全面推动旅游产业发展。要加大旅游项目的招引,加快特色优质文化资源与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促进旅游产业再上台阶。要大力度抓好城市环境和旅游配套设施投入,树立城市即旅游的发展理念,打造新时代的公园城市,建立与大圣故里相匹配高品质的酒店、餐饮、购物环境。要深入推进旅游营销工程,分步实施,分阶段推进,让连云港的城市形象品质和对外影响力实现更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