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家全带队视察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视察组现场察看蔷薇湖备用饮用水源地保护、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国内首个电力行业碳排放精准计量系统、市交通控股集团汽服钣喷中心汽修行业“绿岛” 项目建设运营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情况汇报。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升。全市PM2.5浓度3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3.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3.8%,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两项指标均达2013年以来历史最优水平。568项重点工程项目和3887个重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实现4家钢铁企业有组织废气超低排放,完成72家企业VOCs综合治理,整治各类工业炉窑116台。规范机动车尾气检测市场,立案查处机动车环检机构违法行为20起;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入户检查3569辆次;累计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855辆。全市92个乡镇街道实现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全市22个国考断面优Ⅲ类水质比例86.4%,45个国省考断面优Ⅲ类水质比例为86.7%,高于省定目标8.9个百分点;主要入海河流全部消除劣Ⅴ类,15处直排海污染源全部达标排放,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为88.7%,达到省考核目标且沿海三市最优。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9.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顺利收官,获得省级优秀等次。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已完成行政村1312个、自然村2008个,行政村、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达90%和46%,排名苏北五市第一,超额完成省、市高质量考核任务。开展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体系建设工作,累计完成317家涉废企业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申报。全市已投运的危废集中处置能力达到17.79万吨/年(新增5.5万吨/年),形成焚烧处置、柔性填埋和刚性填埋等多种处置方式,现已满足我市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完成全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共调查到物种3673种,数量处于全省第一梯队。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修编《连云港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25)》。徐圩新区正式启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推进生态缓冲区建设,完成石梁河水库生态缓冲区大型人工湿地1处,新建生态护坡及水源涵养林2处。
视察组强调,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举措,创新思路,破解难题,落实责任,确保完成今年的环保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加强部门协作,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以更严标准开展环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