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商晓东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吴 玲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同凯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绪凡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怀友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吕在春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李 进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 刚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李 利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忻 越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童 衡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周文博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阎学龙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邢 刚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 玫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 霞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姜长安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 伟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 洁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安述峰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苏 震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 场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青春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吴 玲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徐同凯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吕在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 进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阎学龙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建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崔凤岭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傅成保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