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单位: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报告时间:2020年09 月
评价小组
组 长:朱志祥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张新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姜 健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赵小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孟凡山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处处长
赵珩孜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行政接待处处长
孔译苒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总账会计
葛 倩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出纳会计
1.引言
1.1部门职责概述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10、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及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2部门收支描述
部门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共计 334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3.43万元,项目支出718.19万元。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2144.74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815.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1.35万元,资本性支出49.60万元。
1.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2019年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资金项目主要有“人代会经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重点工作保障经费”等5个,其中100万以上的3个,20万以下的项目2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项目资金大多为零散零星项目,与工程项目资金有所不同,大多属于公用经费性质的,项目实施主要通过常委会、专(工)委、办以考察调研、执法检查、普法宣传、召开座谈会等工作方式完成。
2.绩效评价概述
2.1绩效评价目的
以实现基本职能职责为导向,结合2019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体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科学合理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切实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意见,转变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将预算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改进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重点做好绩效目标编制工作,为绩效管理工作打牢基石。本次绩效评价是以部门预算资金为对象,以部门整体支出所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为考评主要内容,进一步促进部门高效履职。
2.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为顺利推进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认真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为全面完成此项自评工作,财务部门已收集了大量相关佐证资料:2018年、2019年预算数据;2018年、2019年决算数据,2018年、2019年“三公”经费、公用经费实际开支数,2019年年末编制数、实有人数,年内召开的会议通知,人大常委会年度内形成的会议决议决定,以及机关各委、办绩效考核结论,社会各界对人大工作的满意度调查资料等。
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逐项进行评分,出具评价结果,完成绩效评价报告等程序进行。评价内容涵盖投入、过程、部门产出绩效三大部分,二级指标包括部门设置情况、部门预算配置、部门会计核算管理、部门预算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履职产出和部门履职效果。
2.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在设计绩效评价体系时,目标的确定和量化往往带有较强的主观性与经验主义,由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属于综合性的评价,其涉及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项领域,故仅仅依靠财务领域的人员在没有与其他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沟通的情况下,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独立评价可能结果并不完整。
3.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分析
3.1内部管理
3.1.1 决策管理
按照“三定”方案的职责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中心,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按照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围绕“高质发展 后发先至”工作主线,确定每月工作任务,指定月度工作计划。通过计划制定,明确工作目标,理顺工作任务,确定考核依据,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绩效。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4分。
3.1.2. 人员管理
为加强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激发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争先创优。推进人大机关人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更好的促进人大工作的开展,不断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做到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全覆盖,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9分。
3.1.3. 资金及资产管理
预算编制应当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单位事业的发展计划,应当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收支平衡”。 加强人大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据评分标准,该项得分得10分。
3.1.4机构建设与内控管理
机关制度建设必须是一个完善的管理机制,完善的人大机关制度,是促使人大各项工作沿着合理、科学的轨道开展,充分发挥人大机关作用的重要保障。一要规范机关运行。机关运行效率的高低,直接关系机关整体功能的发挥和整体效率的实现。要着眼于规范办事流程,简化中间环节,加快工作节奏,制订和完善机关行政、财务管理、公文处理、印章管理、会务安排、机要保密、后勤接待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保证机关高效有序运转。二要建立一系列便利、管用、易操作、约束力强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办事,加大执行落实力度,努力从根本上消除影响机关能效建设的因素和条件。强化上级对下级监督检查的同时,要积极推行下级对上级,以及单位内部同级的相互监督。据评分标准,该项得分得13分。
3.2部门履职
职能1:人大会议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根”和“魂”,在中共连云港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地紧扣“八大突破”目标任务精准发力,坚定不移地以人民为中心担当作为,坚定不移地依靠全体人大代表履职行权,坚定不移地推进“两个机关”建设提质增效,为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大突破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召开6次常委会、24次主任会议、12次党组扩大会和中心组学习会、圆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12分。
职能2:立法工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厉行法治,推进法治连云港建设,人大常委会义不容辞、责无旁贷。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质量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着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全省率先制定《连云港市海岛保护条例》,依法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由陆上向海岛延伸;制定《连云港市乡村清洁条例》,为保护和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法制支撑;电梯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对《连云港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了初审。就旅游促进、农贸市场管理等领域开展立法调研,努力制定一批符合我市发展实际、体现新时代特征、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法规。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9分。
职能3:监督工作
画好监督“同心圆”,立足党政所急、群众所需、人大所能精准选题,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与“一府一委两院”形成在市委领导下各司其职、同向发力的推进工作共同体。打好监督“组合拳”,围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加快旅游业发展议案办理等议题,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询问”、“议案办理+询问”、“审议意见+问题清单”等法定方式,实现了“1+1>2”的监督效果。强化监督“回头看”,对15件审议意见办理情况、14家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4名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3件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开展评议,打通监督工作的“最后一米”。联动监督“增合力”,对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教育改革与发展等议题,实行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增强了整体实效。
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18分。
职能4:代表工作
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主任会议成员定期开展接待代表日活动,邀请23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活动。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充分发挥重点建议督办在建议办理工作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建议办理水平和质量不断提升。代表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216件建议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答复完毕,代表对办理工作一次满意率达到99.5%。
市人大代表履职以来,围绕中心主动作为,积极参加代表活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较好地发挥了代表作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216件,每一件建议都凝聚着代表的心血和智慧,都反映了百姓的诉愿和心声。所有建议已全部答复代表,代表满意率达100%,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的占62%,正在解决的占34.3%,因条件所限暂缓解决的占3.7%。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15分。
履职效果
“满意度测评”属于实践先行的产物。作为一种创新思路转化应用于人大实际工作的监督方法。市人大代表履职以来,围绕中心主动作为,积极参加代表活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较好地发挥了代表作用。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6分。
4.需要说明事项
无
5.绩效评价结论
2019年,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注重资金支出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确保财政预算资金充分发挥绩效。根据部门自评,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采取了有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措施,各项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资金使用达到了预期效果,较好的服务和保障了市人大常委会圆满完成年度立法工作、监督工作、调研工作以及代表工作,实现了2019财政预算支出的绩效目标。
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根”和“魂”,在中共连云港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地紧扣“八大突破”目标任务精准发力,坚定不移地以人民为中心担当作为,坚定不移地依靠全体人大代表履职行权,坚定不移地推进“两个机关”建设提质增效,为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大突破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共制定地方性法规2件、初审1件,听取审议18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3次执法检查和3次专题询问,作出9项决议决定,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2人次,圆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5.1绩效评价得分
根据附表:连云港市人大办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通过机关自评小组对2019年市人大机关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综合得分96分。对机关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工作中仍然还有很大的差距,还有很大提升空间,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5.2存在绩效问题
对于目标设定需要部门分解,汇总后制定整体目标。目标设定后如何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标准,特别是对于不能量化的目标如何评价。学习如何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6.经验教训与建议
6.1经验教训
6.1.1.绩效思想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
6.1.2.绩效管理措施有待进一步细化。
6.1.3.部分业务专项经费未分解,费用控制有待进一步细化。
6.2建议
6.2.1.科学合理编制,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6.2.2.加强培训力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财务人员队伍管理,强化培训力度,培养财务管理人才,提高预算执行过程中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应对能力,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6.2.3.进一步细化和量化绩效目标。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体系,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益,力求做到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附: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结果值 |
评分 |
决策管理 |
中长期规划 |
健全 |
健全 |
1 |
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情况 |
健全 |
健全 |
3 |
|
人员管理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情况 |
合规 |
合规 |
2 |
人事管理制度建设 |
健全 |
健全 |
2 |
|
工作人员学习与培训 |
达标 |
达标 |
2 |
|
年度考核 |
合理 |
合理 |
3 |
|
资金及资产管理 |
财务管理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2 |
支出调整预算执行率 |
100% |
98% |
1 |
|
专款专用率 |
100% |
99% |
1 |
|
政府采购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2 |
|
资产管理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2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00% |
100% |
2 |
|
机构建设与内控管理 |
信息公开度 |
公开 |
公开 |
3 |
业务学习与培训完成率 |
100% |
98% |
1 |
|
党建工作完成率 |
100% |
100% |
3 |
|
网络及信息系统管理与运行 |
安全稳定 |
安全稳定 |
2 |
|
部门工作创新 |
有 |
有 |
2 |
|
内控报告编制 |
是 |
是 |
2 |
|
职能1:人大会议 |
目标1:召开人代会 |
≥1次 |
1 |
3 |
目标2:召开常委会 |
≥6次 |
6 |
3 |
|
目标3:召开主任会议 |
≥24次 |
24 |
3 |
|
目标4:召开党组扩大会和中心组学习会 |
≥12次 |
12 |
3 |
|
职能2:立法工作 |
目标1:正式立法项目 |
≥3件 |
3 |
3 |
目标2:立法调研项目 |
≥2件 |
2 |
3 |
|
目标3:作出决议 |
≥1项 |
1 |
3 |
|
职能3:监督工作 |
目标1: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
≥18项 |
18 |
3 |
目标2: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
≥7项 |
7 |
3 |
|
目标3:执法检查 |
≥2项 |
2 |
3 |
|
目标4:专题询问 |
≥2项 |
2 |
3 |
|
目标5:集中视察 |
≥3项 |
3 |
3 |
|
目标6:专题调研 |
≥7项 |
7 |
3 |
|
职能4:代表工作 |
目标1: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 |
≥60名 |
60 |
3 |
目标2:邀请代表参与专题调研、视察、建议督办等 |
≥100名 |
100 |
3 |
|
目标3:指导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 |
≥90% |
90 |
3 |
|
目标4:督促县区人大常委会有计划的落实好县乡两级代表回原选区向选民述职工作 |
≥90% |
90 |
3 |
|
目标5:代表建议满意率 |
≥100% |
100 |
3 |
|
履职效果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100% |
100 |
3 |
人大代表满意度 |
≥100% |
100 |
3 |
|
总得分 |
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