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
的联系的思考
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是人大工作的本质体现,是代表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张德江在人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仅是对人大代表使命的呼唤,也是当前人大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现状和不足
(一)联系活动开展不经常、认识不到位。个别代表对人大代表的地位作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意义认识不到位,存在嫌麻烦、怕招事的心态。很多代表只参加组织上安排的各种活动,有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和开展履职活动只限于参加组织统一安排的活动,缺乏主动与选民联系沟通,平时也较少深入到群众中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
(二)联系范围小、质量不够高。有的代表只联系本单位的群众,与其他群众联系较少,不能最大范围地倾听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有的代表满足于“见见面,说说话”,有完成任务的想法,没有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缺少跟踪问效的韧性,联系质量不够高。
(三)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不够高。有些代表虽然参加了人大组织的学习培训和有关活动,但由于文化素质、政策理论水平、法律法规知识、分析研究问题能力等比较欠缺,在联系选民中,对群众的疑问不能讲清政策依据法规解疑释惑。看到问题抓不住关键,拿不出对策,提不出有份量的建议。
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不够完善。《代表法》虽然提出了代表联系选民的要求,但对代表联系选民的内容、方式、途径规定的还不够具体。比如,各级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存在机构设置、隶属关系、职能划分不统一,尤其对其性质、职能、工作方式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使联系活动容易被纳入工作作风范畴,缺乏法理上的刚性规定。
(二)人大代表和群众的认识存在偏差。有的群众认为现行法律规定人大代表不能直接处理具体问题,与代表联系再多、再好也没有多大实际价值,缺乏联系代表的主动性;有的直接选举代表认为自己本身就是群众,而有的间接选举代表认为兼顾本职工作和代表履职已经不易,很难有充足时间专门从事联系活动;有的代表工作部门同志认为代表履职活动已涉及大量联系群众内容,没必要将联系活动单列出来代推进。
(三)组织保障跟进不力。一是虽然出台了代表联系群众的相关制度规定,但未制定出相应的配套措施予以跟进落实,代表开展活动还缺少场所。二是有的满足于传统的联系手段,在新媒体的有效运用、信息平台的深度开发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代表官网活跃度还不够高。三是有的对代表联系活动宣传引导力度不大,致使联系活动缺乏舆论基础和民意基础。
三、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方法和途径
(一)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建设。一、代表密切联系群众要得到有效落实,就必须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将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化、长效化、法制化。《代表法》明确提出了代表联系选民的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积极探索,不断总结代表联系群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制度。我市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开展并深入推进了“双联”活动。根据每位代表的职业特点、所在地域,按照“1、2、3”的原则,安排每位市人大代表定点联系1个基层单位(社区、村或企业),相对固定联系原选举单位的县区或乡镇人大代表2名、群众3名。为方便工作联系,统一编制印发了双联活动联系手册,发到县区和每个代表,切实增强了代表工作实效。二、建立和完善保障与监督机制,确保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落到实处。只有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督办处理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才能得以规范和保障。我市积极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全面推进省、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通过制定下发“市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暂行办法”、“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表”,对代表参加活动、联系选民和选举单位、参加培训、开展调研等情况进行记录汇总,加强代表履职监督,进一步增强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调动了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市统一印制了《代表履职情况登记表》提供给每位市人大代表,由其本人或所在代表组召集人帮助做好日常记录,于次年人代会期间交由各县区人代联委集中收齐汇总后上报市人大人代联委。我市还根据省人大部署要求,开展市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我们选择了灌云县和连云区作为试点,率先开展了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并参考外地市做法,统一设计了述职评议的工作流程和表格样式。去年市人大代表在县区常委会上口头述职6人,书面述职12人。东海县也积极开展了市人大代表向常委会述职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一、充分利用人大网站、新闻媒体等,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民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多层次、多领域、多角度的工作,需要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各级国家机关、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切实尊重保障代表权利,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积极为代表联系群众创造必要的条件。要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代表地位、维护代表权利、支持代表执行职务的良好氛围。二、代表要转变工作作风,讲究联系方法。要做到密切联系群众,代表首先要经常活动在群众中间,以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和体察百姓疾苦为主,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集中群众的集体智慧,做到思想上息息相通,感情上水乳交融,工作上为民谋利,更好地实现下情上达,上情下转,这样才能提高国家机关工作的效率和水平。要结合履职实际,拓宽联系渠道。除了固定联系一些群众外,还应当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采取走访、接待来访、通信、电话、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网络平台及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联系群众。通过正确有效的方法和策略,联系群众,履行职责,筑牢人大代表履职的基石,使代表联系群众的实践活动成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重要内容。
(三)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提供组织保障。一、加强硬件设施的建设和利用。抓紧推动建立代表联络站、活动室、联络点等“硬件建设”,重视解决好软硬失衡、建管用脱节等问题。要深度开发资源,确保发挥效益最大化。要发挥已经建好的固定场所的作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不能闲置浪费资源。要在室内醒目位置公示代表的职务、联系方式等,方便群众有事找得到代表。要提倡公开站点全年联系群众活动的计划和内容,鼓励群众采用面对面交谈方式与代表交流。二、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搭建各级人大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网络平台。在新形势下,特别是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新背景下,如何通过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搭建各级人大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网络平台,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人大工作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要仅仅把人大信息化看成是一个单纯的技术运用,而要把它看成是人大制度与时俱进和人大制度完善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式。如何能够更广泛地联系群众,更深入地收集民意,开辟更通畅的渠道让公众了解、监督人大工作,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制度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应该进一步增强人大信息化意识,加快推进人大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这不仅是一个号召,也是一个要求,更是对百姓利益坚守的最低标准。只有做到这一点,人大代表才会得到百姓的拥戴,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会深深根植于百姓心中,人大工作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每个代表的职责所在。要始终以保障人民利益为根本,尊重和发挥人大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作用,不断推进联系活动开展,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