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委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我委组织对全市扶贫开发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十二五”期间我市扶贫开发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从2012年至2015年全省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工程,将年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一律纳入帮扶对象。我市低收入人口为46.1万人、16.2万户,占农村人口总数的12.9%;经济薄弱村254个,占行政村总数的17.8%。经过三年多来的不懈努力,到去年底全市已累计脱贫32.3万人,累计脱贫率达68%,162个经济薄弱村达省新“八有”标准。预计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脱贫奔小康工程目标任务。
(一)坚持多策并举,低收入农户增收步伐加快
坚持分类指导、因户施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帮扶,积极探索建立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的长效机制。对具备劳动能力的,帮助培训转移就业或进行创业指导,为难以转移就业的劳动力提供公益性岗位1.2万人次,解决贫困家庭“零就业”问题;对传统纯农户实行“一户一棚”,对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没有致富途径的,引导他们通过土地入股、租赁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获得稳定收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应保尽保,12万低收入人口落实了低保政策。鼓励和支持经济薄弱村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实体,建成村级标准化厂房22.3万m2,发展加工、流通、仓储、劳务等有偿服务,增加村级集体收入。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高
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为扶贫片区长期发展打好基础、蓄好后劲。突出建设省级重点项目,四项省级重点关键工程中,总投资1.5亿元的青石公路、黄顾公路已完工通车;总投资2.38亿元的引淮入石泵站、塔山泵站正全面施工。重点建设交通水利项目,加快韩辰公路等建设,着力打通与区外相连的主干道,消除区内镇村之间的断头路,形成县乡村公路互通互联的交通网络;推广黑林节水灌溉技术,解决好丘陵山区农业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实行联动帮扶,结对帮扶工作成效显著
我市适应脱贫奔小康工程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帮扶工作机制。一是发挥帮扶工作队主力军作用。省市帮扶单位每年都召开“五方挂钩”协调会、后方单位座谈会,帮助协调落实帮扶项目和资金。省、市、县分级组建帮扶工作队,对经济薄弱地区进行驻点帮扶。省委、省政府组成省委驻灌云、灌南帮扶工作队,省政协牵头帮扶石梁河库区。市里组成市委帮扶工作队,进驻东海、赣榆和海州区。仅本届省、市帮扶工作队就争取资金2.3亿元,实施帮扶项目510个。二是因地制宜创新帮扶形式。鼓励各县区根据地方实际创新帮扶形式,东海县“七种帮扶模式”、灌云县“一帮二保三补助”、灌南县奖补资金直接到户试点经验,赣榆区整合帮扶资源等得到了省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有些单位和个人对扶贫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扶贫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而把扶贫工作当作一种份外工作,甚至有的单位把扶贫工作看作是一种负担,热情不高,有少数知名的市内大企业和经济实力较强的省属单位对市里下达的扶贫任务不完成。
(二)帮扶措施还有待完善。有些被帮扶村没有清晰的发展思路,认为上级来扶贫就是给钱给物;有的帮扶单位也没有深入被帮扶单位调研,缺乏完整系统的帮扶思路和工作举措,在项目选择上急功近利,只顾眼前利益,不作长远考虑。
(三)扶贫覆盖率有待提高。中央提出精准扶贫,要求有贫必扶,但在扶贫对象的认定程序及标准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城乡结合部及重点扶贫片区以外的地方仍然还有部分贫困人口没有纳入扶贫对象,对脱贫或新增扶贫对象动态调整不及时。
(四)扶贫机制还有待健全。扶贫工作涉及农办、民政、公安等多个部门,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还不够,调研中发现部分贫困户因与子女户口合在一起而没有确定为扶贫对象,有些“老、弱、病、残”户,扶贫部门认为应纳入低保的,但又不符合民政部门低保条件;在挂钩扶贫工作中还存在着帮扶单位自身实力决定帮扶成效现象,象财政、交通等实力部门各单位争着要;扶贫工作考核体系还不够健全,工作力度有待加强;我市还没有独立扶贫机构,目前挂靠在市农工办,人少事多。
(五)经济薄弱村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特别是部分经济薄弱村村支“两委”班子软弱涣散,部分村干部素质不高、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思想上普遍存在“等、靠、要”现象,主观作为不够。同时,村干部工资待遇低,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建议
一、突出精准帮扶。按照“一个都不能少、一户都不能落”的要求,切实抓好精准帮扶各项措施落实。一是精准识别,做到帮扶对象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准确确定低收入农户。对帮扶对象确认、帮扶措施,要采取联系卡、公告栏等形式让低收入农户知晓,确保扶真贫。二是精准管理,做到致贫原因清。对经确认的农村扶贫开发对象,深入开展调研,分村、分户分析致贫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建立低收入户和经济薄弱村管理台账,做到“一户一表一卡、一村一表一册”,确保做到对症下药真扶贫。三是精准帮扶,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按致贫原因帮助找准路子、找准项目,“一户一策”来进行扶贫。针对低收入农户主要因病、因残、因学、因老等致贫现象,坚持农村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对年老体弱、知识能力层次低等造成就业能力差的低收入农户,在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上要优先安排。
二、突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整合扶持政策和资源力量,向经济薄弱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地区倾斜,切实解决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民群众饮水、教育、医疗、出行、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软板,增强后发优势。在解决“水”问题上,要因地制宜,按照产业发展需要,配套建设水利设施,在岗岭地区大力发展滴灌、喷灌等节水农业,合理安排作物布局与品种搭配;在低洼地区建立强排系统,进一步改善用水条件、提高用水效率,支持发展肉羊、肉鹅等草饲动物,统筹解决好西部岗岭地区缺水、东部沿海乡镇易涝问题,力争使当地农业生产做到旱涝保收,到2020年,把西部岗岭地区打造成全市农业高效节水的示范区。在解决“路”问题上,要多渠道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入,推动片区环山、环湖公路建设,既要促进片区的微循环,更要疏通与片区外的大循环,使特色农产品和人流、物流进得来、出得去。
三、突出产业带动扶贫。深化扶贫产业园创建,结合自然资源优势、区位区域特点和产业基础现状,把农产品加工及商贸物流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作为发展方向,支持有扶贫任务的乡镇单独或联合建设一批不同类型、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特色农产品(农资)物流园区以及工业集中区。鼓励工商资本到经济薄弱地区投资兴业,推动经济薄弱地区调整产业结构。深入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推动经济薄弱地区发展特色农业,多渠道、多形式鼓励和支持农户发展高效设施农业、规模畜禽业、特色水产业、经济林果业,纯农户型低收入家庭至少有1个种植或养殖棚舍。引导低收入农户将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推动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股份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放大农业规模效益。开展多种形式的农超对接,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特色农产品的营销力度,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
四、突出帮扶工作机制健全。一是继续开展挂钩扶贫。市、县继续开展向经济薄弱村地区派驻帮扶工作队,协助地方落实农村扶贫开发政策,参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帮助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县(区)、乡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领导责任制,把各类帮扶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把促进经济薄弱地区加快发展、帮助低收入人口脱贫致富,作为党政一把手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人要主动靠前,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责任靠身、具体落实,确保扶贫开发工作按序时进度往前推进。各级党政领导要建立扶贫联系点,研究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三是加强经济薄弱村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扶贫开发与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结合村支两委换届,切实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同时,要发挥大学生村官在扶贫村建设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