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设立基层民主立法联系点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6-24 14:49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拓宽基层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近日正式发出通知,决定在各个县区的基层单位设立6个基层民主立法联系点。此举标志着我市人大立法支持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日前,按照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近期联合赴各基层民主立法联系点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初步掌握了联系点的基本情况和参与地方立法的基础条件。在调研过程中,法工委陈福胤主任等对确定的立法联系点进行了实地察看,随后认真听取各乡镇、街道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人口规模、经济结构及人大工作开展情况,然后就基层民主立法联系点的性质、工作职责等与基层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对联系点下一步如何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想法和具体的要求,希望各个联系点尽快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立法建议征集平台,培养联络员队伍,深入研究当地立法实际需求,并广泛收集基层群众的立法建议,为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水平作出积极的贡献。同时,调研组还认真听取了县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以及基层联系点的同志关于我市未来一个阶段开展地方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按照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三大地方立法领域,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了东海县石梁河镇、灌云县伊山镇、灌南县新安镇、赣榆区柘汪镇、海州区新南街道以及连云区连岛街道等6个基层单位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基层民主立法联系点。各基层联系点将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有关委室的共同指导下,结合本联系点特色,充分发挥民主立法的优势,收集高质量、有价值的立法建议,为我市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