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地方立法队伍建设,提升我市立法人才的业务素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要求,法工委精心制定了2016年度地方立法人才培训计划。3月7日至10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农经委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牵头组织市人大有关委室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承担立法工作任务的同志赴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参加地方立法专题学习,圆满完成了今年第一期立法培训班的各项计划任务,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此次培训由全国人大深圳培训基地统一组织承办、合署办班授课,培训对象为全国范围内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人员。在为期4天的培训中,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吴高盛对新修改的立法法进行了深入解读阐释,原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涤对地方立法的基本问题作了专题讲座,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曙光汇报了深圳地方立法工作的实践经验。培训课程安排科学合理,紧贴设区的市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实际,使我市参训人员对设区的市立法权限范围、工作要求等有了初步了解,将对我市受训人员更好地把握立法规律、提升业务能力、提高立法质量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