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关于提高公众应急处置能力的决定》立法推进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高美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社会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红十字会等单位负责同志及《决定》起草组(江苏海洋大学)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市应急管理局汇报了《决定》草案制定背景及对公众意见的征集情况,起草组汇报了《决定》草案的具体内容;各参会单位结合职能职责进行深入讨论,就条款设置、实操落地、权责划分等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会议提出制定《关于提高公众应急处置能力的决定》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重要法治举措。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化责任担当,以高标准、严要求打造高质量、高水平的法规文件,确保法规内容更全面、重点更突出、实施更具实效;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社会协同参与机制构建、公众分级分类应急处置能力培训、重点人群应急培训体系建设三大核心问题精准发力,让立法成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三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梳理整合各部门现有应急资源,推动资源共享、高效利用;要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立法和实践经验,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让法规更贴合民意、更符合我市发展实际,切实为提升公众应急处置能力、筑牢公共安全防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