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2008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奔小康、重振连云港”的总体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1、紧密结合人大工作的实际,进一步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贯彻。重点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所作的政治报告。认真研读,仔细消化,全面准确地把握报告的内容,系统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科学态度和创新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突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个重点,紧密联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紧密联系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实际,真正做到学深、学透、学好,学以致用。
2、紧紧抓住事关发展和民生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努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按照十七大的要求,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统筹兼顾,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建立和完善以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为主要方式、规范高效的地方人大监督机制。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综合运用法律规定的监督方式,加强对“一府两院”行使职权、实施法律的监督,加强对计划和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积极支持审计部门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听取市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公交事业发展和管理情况、港口建设和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对《科技进步法》、《职业教育法》、《动物防疫法》、《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廉政监督,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规范监督程序,增强监督效果。
3、扎实抓好新一届代表的学习培训,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健全代表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权中的作用。认真组织对代表的培训,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充分尊重代表的民主权利,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认真组织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广泛吸收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检查等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切实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人大代表法律地位、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良好风尚。推进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4、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做好机关党委改选工作,修改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机关学习制度》、《外出学习考察制度》、《请休假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等,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规范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大干部队伍,出色完成人大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