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连云港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09年12月2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连云港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连云港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月19日在新浦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连云港市2009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0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连云港市2010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连云港市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连云港市2010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