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关于连云港市
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16 年1 月20 日 连云港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连云港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薛剑祥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