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实施市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决定》,决定自2022年起,在每年召开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由全体市人大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产生当年市民生实事项目。
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指市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市人大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以投票方式表决产生当年民生实事正式项目,交由市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市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监督和评价的制度。纳入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民生实事项目,主要是以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具有普惠性、公益性且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
代表票决制具体实施中主要分为三大阶段九个环节。第一阶段为候选项目形成阶段,分为候选项目征集、人大代表参与、候选项目确定3个环节。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需求情况,提出民生实事项目计划,同时向社会征集民生实事项目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发动代表积极参与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实现民愿。市政府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合理安排下一年度市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第二阶段为项目审议票决阶段,分为候选项目提请、候选项目审议、候选项目票决3个环节。在市人代会上,市政府书面报告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基本情况,由全体代表进行审议。审议过程中,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列席会议回答人大代表的提问。审议后,全体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产生正式项目。第三阶段为项目监督评价阶段,分为项目组织实施、跟踪监督检查、项目成效评价3个环节。民生实事项目确定后,市政府及时分解目标任务,迅速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将市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如期完成。年底听取和审议市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实施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是市委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要体现,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载体平台,有利于推动政府兴办民生实事更加科学、更为精准、更富实效,为我市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凝聚广泛民意基础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