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1日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的决定》修正)
2016年至2020年,连云港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勇担“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建设“强富美高”现代化新港城,加快连云港在新时代后发先至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先导作用,依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21年到2025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全社会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深化“美好生活·法典相伴”民法典宣讲活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学习宣传生态保护、营商环境、科技创新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平安连云港建设等方面,学习宣传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相关的法律法规。紧扣我市“一带一路”强支点建设、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和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学习宣传力度,增强社会知晓度,提高贯彻实施的质效。
三、突出重点对象,持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法治课程体系和法治课师资力量建设,深化“青少年学法活动周”等法治实践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抓好村(社区)“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持续深化媒体、妇女、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教育。
四、坚持普治融合,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优化我市“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促进网格化社会治理与智慧城市建设深度融合。推进法治入家,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让依法依规办事风尚在家庭中生根。
五、厚植法治文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促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立足我市海上有岛、城中见山、山海相拥、城海相融的资源禀赋,推动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规模化、系列化,传习篆刻剪纸、木雕拓片、苏北柳琴、五大宫调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业化、制作精细化,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经常化、常态化,使法治文化更为深入地渗透和影响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构筑具有连云港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新高地。
六、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增强普法宣传教育质效。推动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普法模式有效运行,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发挥法律群体专业优势,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畅通和规范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运行机制。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大力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理念,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
七、强化组织推动,确保决议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机构要加强对本决议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评议制度。加大普法经费保障力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吸纳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切实保证法治宣传教育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有效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