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8日,连云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连云区人大开发区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关于设立连云区人大常委会连云经济开发区人大工作联络委员会的决定》及连云经济开发区人大工作联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人选,标志着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将在开发区落地。
2023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在无锡召开全省开发区人大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开发区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连云区人大常委会根据省人大文件精神,按照区委的部署要求,在2024年初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设立了全市首个人大开发区委员会,到目前通过制定《连云区人大开发区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成立连云经济开发区人大工作联络委员会等,初步构建了“有机构管事、有平台议事、有制度理事、有专人干事”的开发区人大工作体系。下一步,连云区人大常委会还将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开发区实际,在现有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一步加快开发区人大工作的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对开发区相关机构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更好地体现和反映开发区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谱写开发区人大工作“连云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