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公告
第1号
关于《连云港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连云港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已经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初次审议。为了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现将条例(草案)予以公布,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2017年5月1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ygrdfgw1502@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朝阳东路69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518-85812879。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